索 引 号: | 000226560/2023-250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08-17 | 文 号: | 〔2023〕112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名 称: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
||||||||||||||||||||
|
||||||||||||||||||||
各镇人民政府、白家务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广阳经开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工作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率。在既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项改革叠加综合效应,促进投资项目早日开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推行“承诺制”改革,对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模拟审批”为核心的“拿地即开工”模式,升级为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承诺即开工”模式。同时,建立政府制定标准、部门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行业有效监管的运行模式,全面提高项目审批速度,促进产业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早投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尊重企业,自愿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愿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即开工”审批模式进行申报,向项目所在园区管委会或镇(街道)提出申请,项目单位在办理审批事项时作出相关承诺。 (二)坚持服务靠前,提前介入。政府部门为项目单位提供全过程服务,提供靠前服务,全程帮办、领办、代办。通过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将部分审批事项转化为政府服务事项,由政府部门提前完成,减轻项目单位负担。 (三)坚持优化流程,简化审批。充分利用区域评估成果,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再进行单独评估评价;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简单办理,简化相关材料。 三、实施范围 廊坊市广阳区万庄镇、九州镇、白家务办事处及广阳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社会投资一般(非高风险)新建产业类项目以及社会投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包括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文体活动中心、体育馆、图书馆、展览馆、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站等用于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 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金属冶炼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除外;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除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除外;房地产业及商业项目除外。 四、主要内容 (一)帮办机制 项目所在地园区管委会或镇(街道)组建项目服务团队,明确2名以上专业服务人员,全程负责项目所有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的全程帮办服务。项目单位人员一律与办理事项部门不见面,确保企业不进一扇门、不推一扇窗、不跑一次腿,为项目投资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政府靠前服务 由项目所在园区管委会或镇(街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供地前对以下四个事项作为政府服务事项进行前置处理,项目单位不再单独办理以下事项审批手续。 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3.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4.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三)统一承诺书内容和办理标准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对本部门所需办理事项制定本部门承诺书,项目单位对所办理事项相关内容做出承诺后,即可取得审批结果。 (四)办理流程 1.项目立项。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法依规提供真实申报材料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提交申请。项目单位向园区管委会或镇(街道)提交“承诺即开工”申请表(见附件1)。 3.确定规划条件。规划主管部门根据用地范围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条件。 4.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查”。项目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将工程设计方案提交综合受理窗口后,自规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召开专家会、专题会及规委会时间)完成审查,并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预审查”意见书,同时项目单位根据“预审查”意见书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5.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发布土地出让公告,项目单位拍得土地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6.实现进场施工。确定施工单位,项目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见附件2)并签订“承诺即开工”审批承诺书(见附件3)后,审批部门核发土方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相关要求 (一) 在土方施工过程中,项目单位应积极完善相关正 式审批手续,做好办理基础+主体施工许可证准备(相关材料见《廊坊市广阳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分阶段核发实施细则》)。 (二)土方工程施工完成后,如无法及时申请桩基础+主体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需停止施工,同时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相关责任,涉及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回填基坑等方式保证基坑及周边安全。 (三)建设单位申请“承诺即开工”的项目,两阶段(土方工程和桩基础+主体工程)须合并办理竣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管委会、镇(街道)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承诺即开工”审批模式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将“承诺即开工”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保证改革举措的落实落地。 (二)明确职责分工。 发改部门负责对重点项目盯办督办,统筹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加快审批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适应“承诺制”改革需求;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推进标准地出让,落实标准地出让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统一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隐患。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应当在承诺时限内对项目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和惩戒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存在承诺不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项目单位,采取限期整改、撤销许可、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等措施予以惩戒。 (四)加强宣传指导。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增强本系统一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实操能力。各地要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改革政策,及时回应企业关切,确保改革举措顺利实施。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新建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2022)1号)继续实施,适用于取得土地周期较长的项目,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取得土地周期较短的项目。
附件:1、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申请表 2、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审批材料清单 3、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企业承诺书
附件1 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承诺即开工”申请表 年 月 日
附件2 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审批材料清单
1、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申请表; 2、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查”意见; 3、土地出让合同;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企业承诺书。
附件3 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企业承诺书
我公司建设的 项目申请“承诺即开工”审批模式,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已全面了解“承诺即开工”的规定内容和相关要求,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施工许可证取得之前,承诺项目不开工建设,且在桩基础+主体施工许可证取得之前,承诺不对桩基础和主体进行施工。 三、若未成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投资人自愿承担在“方案预审查”过程中产生的中介服务等相关费用以及不能进行下一步审批的风险。 四、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备承揽本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揽建筑工程。 五、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项目管理班子满足本项目规模需要。 六、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和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七、自愿签订承诺书,相关人员已经清晰全面了解具体相关承诺内容;对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性、全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时间: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印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