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廊坊市广阳区司法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2022)
发布机构: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01日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单位:廊坊市广阳区司法局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门户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策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依申请公开渠道或平台
7.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4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1.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5

 

政策解读

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公开栏

 

 

6

重点领域信息

会议活动

司法局重要会议、司法局领导重大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政务公开栏

 

 

7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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